“非滬籍”傷不起,很多外地朋友為了孩子而進行上海居住證積分申請。但是對于粗心的朋友來說,好不容易獲得額通知單卻丟了,這種情況下我們該怎么辦呢?
答:可由本人至就近的人才中心受理點申請重置密碼,提交材料有: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密碼重置辦理申請》;人事專員代辦的需要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密碼重置辦理申請》可以登錄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通過積分申請系統的“找回密碼”進行下載,網址:https://jzzjf.12333sh.gov.cn/jzzjf/。
答:如果《上海市居住證》積分在有效期內,可通過網上自助打印,登錄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的“《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申請系統”(https://jzzjf.12333sh.gov.cn/jzzjf/),選擇單位或個人用戶登錄,進入系統后,在狀態欄內點擊“打印積分通知書”,黑白和彩色打印均可。
答:根據《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辦法》第二章 積分指標及分值 第六條(基礎指標及分值)持證人取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積100分。
答:根據《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辦法》第十七條(積分核定)積分申請材料審核屬實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在20個工作日內,按照《居住證》積分指標體系進行積分核定,并告知持證人積分情況。
答:依據《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文件要求,持證人按照國家規定經統一考試取得的與所聘崗位相符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和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證書(注冊類的須在注冊有效期內);或持證人在本市工作期間按照國家規定經評審取得的與所聘崗位相符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或持證人在本市工作期間取得的與所聘崗位相符的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等級證書。
在外省市工作期間獲得的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三級及以上證書,通過本市復評或驗證的,視同在本市獲得。
答:根據《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三條(積分申請)持證人可通過互聯網登錄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網上模擬估分,達到標準分值的,持證人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在線填寫《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申請表》,委托用人單位向注冊或登記地區人才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受理機構)申請積分。
答:可由本人至就近的人才中心受理點申請重置密碼,提交材料有: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密碼重置辦理申請》;人事專員代辦的需要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密碼重置辦理申請》可以登錄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通過積分申請系統的“找回密碼”進行下載,網址:https://jzzjf.12333sh.gov.cn/jzzjf/。
答:積分核檔,需提供來滬前最后一家工作單位的離職材料,即外地最后一家單位的離職證明;如果沒有外地工作經歷,則不需提供。其他工作經歷的材料,應及時歸檔。
答:在積分有效期內,如需變更就業單位信息,由用人單位人事專員攜帶相關材料至單位工商注冊地、社團或民辦非企業登記所在地的區人才服務中心辦理,所需材料有:
1、單位介紹信、人事專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持證人身份證、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
2、提供合同期一年以上的勞動(聘用)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3、單位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社團或非企業法人證書)和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復印件;
4、前一家單位退工單原件及復印件等。
答:辦理《上海市居住證》積分,達到標準分值120分可申請。
答:申領人簡歷從首次就業前的畢業學校起填,應如實填寫。
答:目前沒有積分轉戶口的政策。可以參閱“《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人員申辦本市常住戶口辦法》的通知滬府發〔2012〕12號”政策看看是否具備轉戶的條件。政策鏈接:http://www.pdrcfw.com/ServiceDetail.aspx?ServiceType=310&id=62。
答:《上海市居住證》卡面地址已變更,若積分在有效期內,可個人攜帶身份證、居住證原件復印件至受理點進行變更;若積分已過期,可在積分確認(續辦)時進行修改。
答:在積分確認(續辦)時在申請表上將“是否享受積分待遇”改成“否”,并寫份子女不需要享受隨員待遇的情況說明,本人簽字后交人才中心窗口;如果子女需要改到配偶名下辦積分同住人,需帶好主證人身份證、居住證、子女戶口本的原件復印件,本人寫一份撤銷子女隨員申請到配偶單位注冊地的區人才中心窗口辦理注銷隨員積分待遇手續。只有確認注銷,才可以把孩子添加在配偶名下。
答:在“浦東新區人才交流中心”微信公眾號-微服務-便民查詢中輸入姓名和身份證號碼,并點擊“教育經歷背景信息核實情況”,若顯示核實結果為通過,即可至原遞交材料的窗口取回證書。亦可登錄浦東人才服務網(www.pdrcfw.com)-“便民查詢”欄目查詢核實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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