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處于經營期間的企業來說,它們在日常經營活動中經常會開具和收取大量的發票。而這些發票又是企業記賬報稅的有效憑證,所以在開展該項工作前,根據政策要求要及時進行增值稅發票認定。那么,增值稅發票認定是什么意思?認定期限是多久?接下來,本文將帶您對此進行具體了解!
事實上,所謂增值稅發票認定是指通過增值稅發票稅控系統對增值稅發票所包含的數據進行識別、確認。通過認定的發票,可以作為進項稅額,在申報時抵扣購進貨物時已繳納的增值稅。可以說,增值稅發票認定是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管理、出口退稅審核、發票稽核比對、異常發票核查以及稅務稽查的重要依據,在推行“以票控稅”、加強稅收征管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增值稅發票認定期限
此前,增值稅發票認定是有認定期限的,一般為360天。而根據最新政策要求(《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取消增值稅扣稅憑證認證確認期限等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5號)),該認定期限已被取消。具體政策內容為:
1、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2017年1月1日及以后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不再需要在360日內認證確認等,已經超期的,也可以自2020年3月1日后,通過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進行用途確認。
2、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超過認證確認等期限,但符合相關條件的,仍可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逾期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問題的公告》(2011年第50號,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36號、2018年第31號修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未按期申報抵扣增值稅扣稅憑證有關問題的公告》(2011年第78號,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31號修改)規定,繼續抵扣其進項稅額。
以上是對增值稅發票認定以及認定期限的相關介紹。對于處于經營期間的企業來說,如若對這一問題存有疑問,便可對文中介紹內容作具體了解!
上海人事外包網
聯系人:張老師
熱線:18964003885
郵箱:zhzg@lxhro.com
地址:上海閔行區黎安路999號15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