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2015年5月出來和別人合伙開公司,由于前期公司制度不健全,導致2015年5月至10月社保漏交,11月開始已在人事外包網代繳,現想補繳15年5月至10月的社保,請問需要什么手續和資料?
答: 您好!若屬于應繳未繳的情況,補繳社保費需所材料:用人單位書面申請(說明補繳理由、起止時間、補繳基數等相關情況,加蓋公章,并由補繳對象簽保確認),《上海市單位招用從業人員名冊》[已辦招用備案手續的無需攜帶]或《外來從業人員用工備案登記表》,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原始工資發放憑證或財務發放憑證的原件及復印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