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業務是近年我國人才市場根據市場需求而開辦的新的人才中介服務項目,是一種新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區、跨行業進行。用工單位可以根據自身工作和發展需要,通過正規勞務服務公司,派遣所需要的各類人員。實行勞務派遣后,實際用工單位與勞務派遣組織簽訂《勞務派遣合同》,勞務派遣組織與勞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實際用工單位與勞務人員簽訂《勞務協議》,雙方之間只有使用關系,沒有聘用合同關系。
勞務派遣的法律關系:
勞務派遣的優勢:
降低用人成本支出
用工單位在核算派遣人員的總支出時,一是考慮崗位效益。二是以市場價格制定工資標準。三是不需要為被派遣人員額外支付其它計劃外的費用。勞務派遣專用發票可計入用工單位稅前成本開支,綜合核算單位支出成本比在編員工的支出大大降低。
人事管理便捷專業
用工單位用人不受戶口及學歷限制,平時對派遣員工做出相關的管理規定,使用其才能,按分配的工作任務進行管理、考核。而具體的人事管理工作由派遣公司負責完成。用工單位可以在業務增加時增加人員,在業務減少時減少人員,用人方式十分機動靈活。
減少勞動糾紛
在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指導下,用工單位和派遣單位簽訂派遣服務協議,派遣單位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聘用)合同,用工單位與派遣員工只是一種有償使用關系。這樣用工單位就可避免與派遣員工在人事(勞動)關系上可能出現的糾紛。
勞務派遣與中介的區別:
勞務派遣不同于勞務中介。其根本區別在于勞務派遣組織必須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勞務派遣組織與勞務人員是企業和員工的關系,其相互關系調整適用《勞動法》。
勞務中介組織主要是通過向企業和勞動者提供勞務信息服務,并收取一定的勞務中介費用,勞動者與勞務中介組織不簽訂勞動合同,所以也不存在勞動關系,其相互間的關系不受《勞動法》及相關法律保護。
哪些崗位適合進行勞務派遣:
勞務派遣涉及專業極為廣泛,從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至一般勞務人員,均可采用派遣方式。目前主要勞務派遣人員類別有:
1. 國有企業改制后所使用的合同制員工;
2. 國家事業單位編外聘用員工;
3. 制造業(操作工、文員、各類技術人員等);
4. 服務性行業員工(餐飲服務、客房酒店服務等);
5. 商業企業員工(收銀員、銷售人員等);
6. 物業管理員工(各類技術人員、保潔員、保安員、園藝師等)。
常見的勞務派遣服務內容:
1、負責勞動合同或勞務合同的審查和簽訂;
2、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的日常管理;
3、負責員工工資的計算與發放;
4、負責辦理社會保險參統和住房公積金存儲業務;
5、協助客戶處理工傷、死亡事故;
6、負責解除與終止勞動或勞務合同。
勞務派遣人員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基本權利
1、依法受到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
2、依法獲取勞動報酬的權利;
3、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的權利;
4、國家法律規定的其他各項權利。
基本義務
1、自覺遵守用工單位各項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2、服從用工單位的日常管理;
3、完成用工單位指定的各項工作任務;
4、參加用工單位的各項勞動競賽,勇于創新,為用工單位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
5、國家法律和勞動合同規定的其他各項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