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與業務外包的概念
勞務派遣:
勞務派遣單位按照時間用工單位的需要,將勞動者派遣到實際用工單位工作,由實際用工單位向勞務派遣單位支付有關費用的一種用工形式,即:“有關系沒勞動、有勞動沒關系”。
勞務外包:
企業在內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為取得更大的競爭優勢,將生產、管理、營運過程中的部分業務委托給比自己更具有成本優勢和專業知識的企業來承擔。
勞務派遣與勞務外包的區別
兩者之間存在著一些共同點,包括實際提供勞動的是企業員工以外的人員,兩者可以起到提高辦事效率、節省管理成本的作用。因此,兩者經常被混淆,但是兩者有本質的區別,主要體現在法律主體、法律關系、適用的法律及解決途徑等方面;
業務外包是外包企業與接受外包服務企業之間的民事合同關系,接受外包服務的企業一般只與提供外包的企業發生法律關系,雙方可能通過委托合同、承攬合同等進行業務的外包,接受外包服務的企業一般不與提供外包服務企業的員工直接產生法律關系。因此,業務外包關系中只存在著兩個主體,即接受外包服務的企業和提供外包服務的企業,只有一種法律關系即民事合同關系,勞動者的代表是提供外包服務的企業,雙方適用的是《合同法》,發生糾紛一般通過法院解決。
勞務派遣存在著三方主體(派遣公司、勞動者、用工單位)、三種法律關系(派遣公司與用工單位的民事合同關系、派遣公司與勞動者的勞動關系、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的勞務關系);勞動者要接受用工單位的管理,享有用工單位員工的權利并遵守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對外代表其的是用工單位而不是派遣公司;一旦發生糾紛,不涉及勞動者的則適用《合同法》通過法院解決,涉及勞動者是屬于勞動爭議,適用《勞動法》通過“一裁兩審”的程序解決。
經過對比可以看出,業務外包和勞務派遣本質的區別:勞動者是否要接受用工單位的日常管理、是否享有用工單位員工的權利并遵守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對外代表的是不是用工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