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1日,本市醫保進入2012醫保年度(2012年4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經市政府研究決定,2012醫保年度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門急診自負段標準、統籌基金起付標準和最高支付限額均不作調整,仍然按照2011醫保年度標準執行。參保人員2012醫保年度個人醫療帳戶資金將于4月1日計入,個人繳費部分按實際繳費金額計入,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計入部分的標準也不作調整,仍然按照2011醫保年度標準執行。
有關2012年本市醫保年度轉換的具體問題和相關標準,可登陸醫保網站www.shyb.gov.cn或撥打醫保服務熱線962218進行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