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陳先生是本市一家小型企業的人事專員,單位去年有一位職工在下班途中發生了交通事故并被認定工傷,工傷基金支付的費用額度較大。單位本來繳費人員也不多,一下發生了這么多工傷費用,單位擔心明年的工傷費率會上浮,陳先生想了解一下哪些情形發生的工傷保險費用不納入浮動費率考核范圍?
答:根據本市工傷保險政策的有關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生的工傷保險費用不納入浮動費率考核范圍內:
1.從業人員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2. 從業人員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3. 從業人員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4. 從業人員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5. 非正規就業勞動組織的從業人員,在工作中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